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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陳昭姿說,本案為每日24小時全天候的短期安置,若兒福聯盟未盡責地密集訪視追蹤,等於將幼童置於兒福聯盟無法實質監督的場域和人員之中。對於一個月僅訪視一次是否足夠?且是否有如實訪視,兒福聯盟仍未進行完整說明及檢討。
再者,遭虐死之幼童所受之傷害,疑似長期施虐造成,兒福聯盟的每月一次訪視是否有落實、訪視規範細節為何、標準作業流程為何,兒福聯盟、社福主管機關均有責任出面說明清楚。
最後,陳昭姿說,社家署身為社福主管機關,同時是與兒福聯盟簽署出養、送養媒介業務的委託機關,卻於去年12月24日發生凌虐致死悲劇迄今,未對兒福聯盟進行任何實質調查,竟是昨(11)日經報導始知悉本案,此狀況是地方政府社會局未向社家署通報,還是社家署怠忽職守,社家署有責任出面說明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