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虐童惹眾怒!薛瑞元主持專案會議 6點改善措施曝

▲衛福部安排 3 月 15 日邀集專家學者、新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召開重大社會事件檢討會議,兒福聯盟也將在會議中說明事件經過。(圖/記者嚴俊強攝)
▲衛福部安排 3 月 15 日邀集專家學者、新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召開重大社會事件檢討會議,兒福聯盟也將在會議中說明事件經過。(圖/記者嚴俊強攝)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

台北市去(2023)年底一名1歲半的男嬰經社會局與兒福聯盟轉介後,疑似遭保母虐待致死,衛福部長薛瑞元今(12)日主持專案會議,針對收出養制度、居家托育、幼兒安置資源等3面向進行檢討,並提出6點改善措施,包括出養必要性、縣市政府與媒合機構密切合作、強化保母督導與管理、加強訪員敏感度、結合幼兒專責醫師關懷未滿3歲兒童發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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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一名1歲半男嬰凱凱(化名),因為家庭功能不彰、父母都入監服刑無法照顧,因此經社會局、兒福聯盟轉介給一位劉姓保母照顧,但不久後凱凱出現呼吸困難、送醫後醫師發現身上有多處傷痕,且左側屁股嚴重變形,牙齒斷了4顆,並因此通報家暴事件,但不久後仍不幸死亡,劉姓保母與其妹妹虐待過程才被爆出。

衛福部改善措施如下:

一、 有出養必要性應由地方政府評估:不應將評估、媒合、暫時安置及收養後訪視工作全部交給民間團體執行。

二、 兒童不能僅因家庭經濟因素出養:依兒童權利公約精神及兒權法,地方政府對於有經濟困難之兒童與家庭應提供家庭支持與經濟協助,不能僅因經濟貧窮而作為剝奪父母對兒童的照顧;倘有出養需求亦應由地方主管機關進行出養必要性評估,再媒合收出養機構進行出養服務。

三、 縣市政府應與收出養媒合機構密切合作:對於出養兒童,縣市政府應指派專責社工人員和收出養媒合機構充分合作,並應積極訪視了解出養童受照顧情形,對於保母安置資源亦應納入地方政府委託安置照顧範疇管理,以確實掌握兒童受照顧情形。

四、 強化保母的督導及管理機制:針對等待收養期暫時安置或收養者無法親自照顧子女並全日送托者,尤其3歲以下兒童為出養者,政府應較嚴格規範保母的資格條件、訪視頻率、加強家外安置訓練課程、研擬較優薪資待遇。

五、 加強訪視重點及訪員的敏感度:中央將與地方密切合作,督導縣市政府落實年幼兒童受照顧品質的訪視,並強化訪視輔導人員及社工人員的敏感度及訓練。

六、 結合幼兒專責醫師共同關懷未滿3歲兒童發展:本部已推動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將強化對脆弱家庭子女、接受政府委託安置及出養兒童,由地方社政主管機關彙整名冊至衛生主管機關,並指定幼兒專責醫師於提供各項幼兒疾病預防與健康服務過程,了解兒童發展及受照顧情形,一旦發生疑似兒虐或不當對待情事,政府即可立即介入處理。

衛福部表示,已安排3月15日邀集專家學者、新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召開重大社會事件檢討會議,會中將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就案件進行說明並深入討論,中央地方密切合作完善制度,避免憾事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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