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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男見狀不以為意,過了一天發現如何叫陳女都「叫不醒」,華男把休克昏迷的陳女丟棄在嘉雄陸橋,跑向附近腳踏車店求救後逃逸。警方到場後發現陳女已四肢、頭頸僵硬的躺臥在地上,緊急送醫仍宣告不治。
檢警鎖定華男追緝,不過仍讓華男逃逸整整一年才逮到人,華男落網時否認犯罪,宣稱與陳女並非男女朋友,他供稱,案發當天兩人一同約喝酒,喝完後約過7小時,自己出去吸毒兩次,回來才發現陳女已經失去呼吸心跳,才會到嘉雄陸橋附近的腳踏車店求救。
法官審理後認為,根據證詞及相關證據,可以認為華男與陳女為男女朋友關係,華男將毆打女友脾臟破裂致死,施暴程度嚴重,加上他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意,因此一、二審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0年,如今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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