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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進一步表示,面對藍白過半國會,未來企業如果不配合藍白立委募款,就會擔心得罪立委,因為沒有任何企業想增加成本去處理國會調取文件,例如歷年財報、董事會會議記錄及錄音,以及聽證、被詢問營業秘密、關鍵技術等;因此,未來的企業在面對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募款,被迫「花錢消災」可能將成常態。
黃帝穎直言,尤其面對那些有「刑事前科」的更生人立委,以及有官司纏身的立委,企業當然會評估,這些立委連判刑入獄都不怕,未來拿「藐視國會罪」威嚇企業的風險極高,所以面對藍白立委以「募款」之名的「恐嚇勒索」,企業乖乖配合的成本及風險最低。
黃帝穎強調,「藐視國會罪是藍白募款利器,企業被恐嚇、勒索不敢不從」,也難怪在台投資超過700億美元的「歐洲商會」對藍白提出的「藐視國會罪」做出警示,更明確指出「公司管理層則須理解,拒絕與立法院合作調查的風險,不管立意多良善,這些行為都可能觸怒立委」,認為藍白提出的「藐視國會罪」重傷台灣經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