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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雇佣契約者,公司是可以約定業務員若要登錄其他保險公司,公司有同意權或管理權。但是,若是承攬契約的業務員要登錄到其他公司,不需要取得原公司的同意,但需要登錄其他非同類保險業務的公司,以一家為限,且不能違反競業禁止,限制最多只能登錄「一產一壽」或「一壽一產」,若是保經業務員,只能登錄「壽險保經、產險保經」各 1 家。
此外,現行保險業務員第一年依規定要受教育訓練滿 30 小時,第二年到第五年要滿 12 小時,若因為未參加教育訓練、不滿時數或補訓成績仍不合格,就會被撤銷登錄,要滿一年才能重新考業務員證照,但是,此次修法把「滿一年」的限制予以排除,也就是可以馬上重考。
最後,有些保險公司可能會以「有損保險形象」為由,撤銷業務員登錄,或對業務員施以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招攬的懲處,但為了求明確,把「其他違反法令規定或有損保險形象」修正為「其他利用其業務員身分從事業務上不當行為」,例如業務員為協助保戶理賠,指導醫生開診斷書,就屬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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