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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隨後補充,自己女友的月薪28K,年終兩個月,相較志願役待遇確實不高。不過原PO則苦勸女友,「裡面不是你想像的那麼好,很看運氣的,如果是好單位那就是好缺,遇到不喜歡的會很痛苦的,你現在薪水雖然不高,但是輕鬆又穩定,公司也很守勞基法,每年又會調薪一點,不要去比較好」。
另外原PO自己的薪水也不錯,月薪坐落在6萬左右,目前兩人吃喝與房租都由他出,因此希望女友不要簽下去,但後者則堅持「女人當自強,有自己的經濟能力,講話才能大聲」。
貼文隨即掀起討論熱潮,不少網友贊同女友想法,「她深深的了解靠山山會倒,靠自己最好的道理」、「這女生的觀念已經跟日本製的壓縮機一樣稀少了」、「女友是個好女孩,願意吃苦,要好好珍惜」;但也有部分人抱持悲觀看法,「讓她去,受不了就會摸摸鼻子回來聽你的」、「簽了就是被綁著,真的要好好勸勸她」。(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