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宿舍如未爆彈 工殤要求檢方查明起訴

▲工殤協會、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及律師,籲請主管機關正視外勞宿舍安全以及管理等問題。(圖/記者李春台攝 , 2018.05.04)
▲工殤協會、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及律師,籲請主管機關正視外勞宿舍安全以及管理等問題。(圖/記者李春台攝 , 2018.05.04)

記者李春台/桃園報導

去年12月14日,桃園市蘆竹區的矽卡工廠宿舍發生大火,造成6人死亡,5人重傷。這是自1990年代開放移工後,台灣所遭遇最嚴重的移工宿舍火警。其中一位死亡移工阮文薦的哥哥阮文忠,今(4)日上午與工殤協會、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及律師,共同到桃園地檢署遞狀控告矽卡公司業務過失致死,並籲請主管機關正視外勞宿舍安全以及管理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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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位死亡移工阮文薦的哥哥阮文忠今天也來到地檢署前,想起亡弟心情落寞哀戚。(圖/記者李春台攝 , 2018.05.04)

阮文中今天在地檢署前敘述,矽卡的外籍移工宿舍這是一棟鄉間常見的雙層鐵皮屋,經營隔熱防爆膜的矽卡公司,1994年在工廠對面的畸零地建倉庫,卻沒有通知桃園市政府建管處,是典型的鐵皮違章建築。而原本儲放隔熱紙與泡綿等原料的倉庫,二樓夾層竟悄悄塞進移工,變成移工的宿舍。

工傷協會劉念雲也強調,「鐵皮屋火警是最危險的,因為鐵皮遇熱會變形,可能燒破窗戶或屋頂垮掉」,依據勞動部所訂定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14條規定:「被保險人利用雇主為勞務管理所提供之附設設施,因設施之缺陷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現場也展示當時矽卡公司的移工宿舍,在大火之中被燒得扭曲變形只剩骨架。(圖/記者李春台攝 , 2018.05.04)

另外,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不論是提供工廠宿舍,或是在外租屋,都應該提供移工住處,每個月也可向移工收取最多5,000元的膳宿費。移工們不情願地繳了房租,而雇主提供給他們的住處,不僅簡陋,而且危險。工殤協會專員劉念雲強調,桃園市政府對於矽卡公司的員工宿舍安全到底有沒有細查把關,希望檢方能夠釐清責任,否則下一波將要對可能失職的市政府也提出告訴。

不過,今天陪同遞狀的律師張譽尹說,移工宿舍的安全原本有法令規範的。2008年1月,勞委會(現勞動部)曾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7-1條,當時規定,雇主聘僱移工必須先提出「供外國人住宿之建築物合法證明文件」,才能取得聘僱許可。但是這規定一出,立刻引發了雇主強烈反彈,勞委會後續多次放寬建物合法文件標準,最終,在同年底刪除這條規定,雇主不再需要提供建物的任何文件。矽卡宿舍大火,卻正好暴露現行管理制度的漏洞。

▲工傷協會強調,一定要落實廠住分離的政策並且確實的執行相關的安全檢查才能保住移工的性命。(圖/記者李春台攝 , 2018.05.04)

張譽尹同時強調,這次428敬鵬大火也造成了兩名移工的死亡,這兩名移工的宿舍也同樣有著極大的安全隱憂。移工的宿舍有如不定時炸彈,何時會爆發誰也無法預料。如果相關的主管機關不能正視並解決這個傷害移工的未爆彈,未來勢必還會有更多無辜的移工生命將葬送在違法的鐵皮屋宿舍中。

▲工殤協會專員劉念雲強調,桃園市政府對於矽卡公司的員工宿舍安全到底有沒有細查把關,希望檢方能夠釐清責任,否則下一波將要對可能失職的市政府也提出告訴。(圖/記者李春台攝 , 201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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