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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組雖於兩週前曾聯絡上業者進行說明,惟業者表示該廠址已數年未作業,現僅為倉儲使用,絕無煉鋁作業。但重案組人員依其設備上仍留有作業殘跡,研判業者說法為推諉之詞,故不動聲色暗中調查,並於該場址周圍尋覓合適地點加裝縮時攝影,持續監控該廠運作情形,終於昨(21)日發現廠內有些許動靜,疑有操作情形,旋即派員前往確認。
當重案組人員到場時,該工廠大門依舊深鎖,為避免打草驚蛇,重案組人員先前往廠區後方進行蒐證,以空拍機及熱顯像儀確認廠內作業區域及溫度分布情形,並拍攝到確有工作人員作業中,經全面掌握廠內情形後旋即進廠稽查。重案組人員使用熱顯像儀確認融鋁作業區之溫度達280度以上,另於作業區後方亦有堆置成品鋁錠數十錠,且仍有餘溫200度左右,煉鋁作業證據明確,該廠未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運作,當場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並命業者立即停止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