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外僑來台「混口飯吃」 因逾期、非法打工遭查

▲移民署嘉義市專勤隊查獲1名越南籍阮姓男性外僑涉「逾期停留且非法打工」,阮男向官員稱:「混口飯吃而已」。(圖/移民署嘉義市專勤隊提供)
▲移民署嘉義市專勤隊查獲1名越南籍阮姓男性外僑涉「逾期停留且非法打工」,阮男向官員稱:「混口飯吃而已」。(圖/移民署嘉義市專勤隊提供)

記者陳惲朋/嘉義報導

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嘉義市專勤隊昨(23)日執行全國性專案查處非法外來人口時,在嘉義市廢棄木材回收場查獲1名越南籍阮姓男性外僑涉「逾期停留且非法打工」,阮男當場向專勤隊移民官員稱:「混口飯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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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嘉義市專勤隊昨天循線到嘉義市某廢棄木材回收場,查獲1名越南籍阮姓逾期男性外僑非法打工,阮男當場向移民署官員辯稱,只在該處協助整理廢木材,沒有跟老闆領薪水,老闆只有提供三餐,混口飯吃而已。

經專勤隊深入瞭解,阮男自2017年8月以探親事由來臺,至今已逾期停留近2年,逾期期間在臺南、嘉義一帶四處打零工、協助農務、或幫忙資源回收等粗重工作,辛苦所得都請合法來臺的同鄉匯回越南老家。

阮姓外僑雖辯稱「口混飯吃」,但所為已違相關法令,移民官員仍依法將阮男帶回偵辦﹔專勤隊表示,國人聘僱外國人需經勞動部許可,國人未經許可之外國人提供勞務,已構成非法容留外國人工作,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4條之規定,將可能遭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5年內再次違反更涉及刑責,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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