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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佩蓉說,「這是我個人的疏忽和錯誤,這點我要向黃中元先生、引用我粉專貼文的媒體以及國人致上歉意。」她也強調,黃中元確實在2011年才完成他的碩論,碩論沒有「引用」許淑華的內容,註腳上也看不出他引用了許的論文。
她提出3點質疑,首先,許淑華稱自己未曾看黃中元的文章,她「引用」的「某人報考暨大博士班『研究計畫』中內容」,竟有五大段落與黃中元的文章一模一樣,意味著,她和黃中元看到的極可能是同一份資料?按常理,用於申請博士班的研究計畫,內容具有私隱性。她還說,將五大段落一字不改地複製貼上,那不叫引用叫作抄襲。
第二點,許淑華說「台東池上米」部分則是節錄自「地方研習中心研習論壇」內容,當時該網站參與討論人數相當踴躍,且在第2段中載明引用出處。吳佩蓉指出,整段「節錄」,難道這不算是「抄襲」嗎?不查明出處而直接複製貼上,已經違反學術倫理。
吳佩蓉表示,許的碩論,類似將丘昌泰的專書「圖1-1從公共行政轉變為公共管理圖示」整段複製貼上的情形並不少,而此態樣在比對軟體中能否被顯現,亦不得而知。
她批評,許的碩論明顯涉嫌抄襲,從許第一時間的對外聲明即可驗證,她至今仍無悔意、妄砌詞狡辯。另其在南投市長任內,更涉及濫用權力,假公濟私,在市公所進行論文訪談,也未見悔意和歉意。吳佩蓉直言,抄襲就是抄襲,也籲請逢甲大學進行許淑華論文審定的工作。
許淑華該做的是吃誠實豆沙包,而非魚目混珠想打烏賊戰脫身 ...
由吳佩蓉發佈於 2020年8月6日 星期四
新聞來源為Newtalk 新頭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