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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楚茵指出,立法委員藉由預算提案行使立法委員監督行政單位的權力,提醒公營事業體參加公益性團體不能因循往例、不加思索地每年重覆,而是需要經過審議、檢討過後才得以做出決定。
因此,她強調,「完全不能接受行政單位或公股公司用「因循往例」這種理由答覆說明,也不能苟同數額小就可以敷衍了事、迴避審查。」
林楚茵更指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從以前便爭議不斷,在用人及經費使用方面都有許多不良紀錄,例如1991年時被踢爆將經費拿去吃飯做公關、2005年被爆料員工可抽取15%募款佣金,2011年日本311震災時甚至發生募得17億且號稱轉贈零時差,到了月底卻只撥款4億。「有必要選擇這樣子的團體做公益協助嗎?」
文末,她重申,「身為財政委員會委員,我會秉持理性、客觀的態度地持續追蹤行政機關,監督各公家單位如何妥當、適切且公平地參與公益團體。絕對不能縱容行政單位因循苟且地編列預算,畢竟若以這種態度編列預算,10個、20個單位仍會造成國家財政負擔,所以我不會將目標限縮在財政機關,而是全面檢視各部會及其附屬機關。」
新聞來源為Newtalk 新頭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