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小三借錢不想還 狠人夫潑汽油使她嚴重毀容

 ▲羅女被曾男潑汽油並點燃,使她身體有多處二至三度燒燙傷。(示意圖/翻攝Pixabay, 2018.10.01)
▲羅女被曾男潑汽油並點燃,使她身體有多處二至三度燒燙傷。(示意圖/翻攝Pixabay, 2018.10.01)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 60 多歲曾姓男子出軌年輕的羅姓女友,去( 2017 )年 10 月曾男與女友發生爭執,竟朝她潑汽油,隨後往她身上丟擲燃燒的樹枝,導致羅女臉部、身體有多處二至三度燒燙傷。曾男隨即逃亡且否認犯行,法院依殺人未遂判處他 12 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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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提到,曾男坦承常和羅女吵架,但否認有殺人未遂及放火燒犯行,辯稱「當天因為找不到她,回來後脾氣火爆,是羅女主動站到菜園枯葉火堆說『你把我燒死好了』結果站不到 2 秒就受不了,她跳到流理台旁邊,拿起地上的汽油桶往自己頭上淋,火馬上就燒起來,我沒有潑她汽油,也沒有放火。」

羅女表示,曾男要她幫忙借 300 萬元,當天曾男打電話給她沒接到,回去就被他罵是爛女人,還說「乾脆把你燒死錢就不用還了」。羅女說當天曾男原本就在燒雜草,又把家具拿去亂燒,自己勸阻不了,曾男便拿汽油往她身上潑,隨後就拿 1 支火苗朝她丟去,導致瞬間起火,羅女遭火吞噬被燒到毀容,耳朵不見、嘴巴萎縮,手指也截肢,犯案手段相當殘忍。

法官審理時,曾男又改口羅女沒有自焚「只是要嚇嚇我」,法院不採信曾男辯詞。法官認為, 2  人因感情與金錢糾紛,曾男向被害人潑汽油並將其點燃,動機明確,導致被害人外貌、身心嚴重受創,且曾男犯案後毫無悔意、執意狡辯,依殺人未遂罪嫌判他 12 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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