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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去年 11 月 12 日楊妻因腳傷無法幫女兒洗澡,因而請丈夫幫忙,楊男把女兒放進壞掉的洗衣機水槽中,接著開啟蓮蓬頭以高溫熱水沖淋女兒背部,時間長達 3 分鐘,導致女童背部右肩及右上臂第一度及第二度燙傷,楊妻聽到女兒第二次哭喊時察覺有異跑到浴室查看並立即將女童送醫治療。
事後楊妻向警方報案並提告傷害、申請保護令,目前母女倆另住在他處,楊母則稱兒子因視力不良,幫女兒洗澡時熱水開錯邊才導致燒燙傷,平常兒子也很疼女兒,但檢方調查後,認為楊男的行為已是故意傷害,今日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起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