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SPA產值破250億 卻有3成業者廣告誇大不實

▲消基會今(12)日表示,有近3成的SPA業者在廣告中涉及療效與誇大不實,且不少業者設下陷阱,使消費者高價購買課程變成買保養品。(圖/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今(12)日表示,有近3成的SPA業者在廣告中涉及療效與誇大不實,且不少業者設下陷阱,使消費者高價購買課程變成買保養品。(圖/消基會提供)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

據統計,台灣SPA總產值已超過250億元,且每年以25%的速度快速成長,雖然市場龐大,但是也引發很多消費糾紛。消基會今(12)日表示,有近3成的SPA業者在廣告中涉及療效與誇大不實,且不少業者設下陷阱,使消費者高價購買課程變成買保養品,呼籲主管機關應研議修正《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並積極查核定型化契約及廣告內容,依法限期改正並加裁處,以導正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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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統計自2013年至2018年間,一共受理47件SPA課程退費與消費糾紛的正式書面申訴,接到的消費者電話諮詢紀錄則超過百件,糾紛內容為消費者於網路或實體店面購買了課程與按摩體驗券,但使用過後因沒空使用、按摩體驗感覺不佳、美容師態度惡劣,或是業者推銷保養品與勸誘再購買其它高額課程等因素想要退費,其中,以被業者用話術推銷衝動購買了高額課程後想解約的案件最多。

消基會表示,這次他們調查20家SPA按摩業者,發現有近3成業者有在廣告中涉及療效與誇大不實,加上《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已經近12年未修訂,業者常以買產品送課程或買課程送產品等行銷手法,並藉以規避適用定型化契約,建議主管機關應研議修正,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此外,消基會也提到,這次調查過程中發現,有相當比例的業者於廣告宣傳中有宣稱療效或誇大引人錯誤情形,主管機關應積極查核業者使用的定型化契約及廣告內容,依法限期改正並加裁處,以導正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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