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車時代來臨 立法院三讀通過無人載具條例

國民黨立委許毓仁。(圖 / 翻攝許毓仁臉書)
國民黨立委許毓仁。(圖 / 翻攝許毓仁臉書)

記者陳弘志 / 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今(30)日三讀通過「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在實驗期間,經濟部將公告實驗內容、期間、範圍及排除適用法律等資訊。這項法條通過,也宣告台灣步入無人車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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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草案內容的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表示,無人載具實驗創新條例三讀通過,是為台灣的交通網路翻開新的一頁,也將會為我國的產業及經濟,帶來規模不容小覷的翻轉,期待無人載具未來能翻轉台灣交通產業,透過朝野持續努力,一同讓無人載具創造台灣整體智慧運輸未來的可能性。

三讀條文明定,申請人應檢具申請書、創新實驗計畫,向經濟部提出申請,計畫中須包括實驗的範圍、期間、規模完成模擬分析,提出實驗預期效益、無人載具符合安全性文件、交通影響分析及因應措施、投保保險規畫等。

條文明定,創新實驗期間以1年為限,申請展延也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在創新實驗期間,經濟部應將實驗內容、期間、範圍、排除適用法律等相關資訊揭露在網站上,主管機關必要時得實地訪查,申請人不得規避、妨礙、拒絕。

於創新時間期間若發生安全事故,申請人除依相關法律負賠償責任外,也應主動且即時暫停實驗,並通報主管機關後續處理方式,經主管機關評估確保安全無虞後,才能同意繼續實驗。

條文明定,申請人在實驗期間,若逾越主管機關核准的範圍、不利公共運輸或造成環境危害、有危害參與實驗者人身安全之虞、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時,主管機關得命其限期改善,若情節重大或無法改善者,得逕行廢止其創新實驗。

另外,條文明定,無人載具是指車輛、航空器、船舶等無人駕駛的交通運輸工具,可透過遠端控制或自動操作而運行,並具備感測周遭環境、地理位置定位,監控操作人員可隨時取得完全控制權等技術。

▲Intel的研究結果顯示,無人車將帶來7兆美金的「乘客經濟」。(圖/翻攝自The Verge) ▲圖為美國 Intel 的研究裝置,預計無人車將帶來 7 兆美元的「乘客經濟」。(圖/翻攝自The Ver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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