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無預警停飛 解約退費處理原則看這裡

▲圖為復興航空班機。(圖/記者王苡嫣攝)
▲圖為復興航空班機。(圖/記者王苡嫣攝)

記者陳致宇/台北報導

復興航空(22)日停飛,交通部觀光局初估有120團、3,000人受影響,為保障參團旅遊消費者權益,觀光局立即與旅行業全聯會、台北市旅行公會及品保協會成立應變小組,並協調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商定旅客參團解約退費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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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局表示,復興航空以無預警方式停飛,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旅客出發前可與旅行社取消行程,但旅行社可扣除必要費用後在退款給旅客。

若是已經出發的旅客,因復興航空停飛無發按照既定行程返台,旅行社可視情況變更行程,並安排旅客轉搭其他航班返台,超出的費用不得得向旅客收取。有關所造成旅行社及旅客之損失,觀光局建議復興航空提補償方案辦理。

另外,觀光局為因應興航停飛事件後續處理,已協調旅行業全聯會及品保協會成立應變小組,協助旅行社全面清查受影響旅行團體及人數,並成立單一窗口,通知旅客協商延團、轉團或改搭其他航班等調整行程措施。

原定航班變動取消、遲延致旅行團體無法啟程、延後出發或返國時,協調復興航空應立即通知旅行社,並提供其他替代航班及給予航班取消、遲延所生損害之補償。

如果復興航空未來確定停止營運,觀光局也將協助旅行社,與其他航空公司協調提供航班機位,使旅行團體順利出國及返國。觀光局也提醒旅行社業者,近期出發的旅行團體,應預支領隊額外費用,以備發生旅客滯留時支付所需費用。

觀光局最後呼籲,旅客與旅行社如遇有解約退費的消費爭議無法解決,可以檢附相關收據及契約以書面向品保協會(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或觀光局(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申訴;相關旅遊諮詢可利用觀光局免付費電話 0800-211734、品保協會申訴專線02-25068185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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