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也通過立法 部分場所禁穿蒙面罩袍

▲荷蘭眾議院29日通過立法,禁止在學校及醫院等部分公眾場合穿著遮住整個臉的穆斯林全身式罩袍「布卡」,及遮住全臉的面紗。(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荷蘭眾議院29日通過立法,禁止在學校及醫院等部分公眾場合穿著遮住整個臉的穆斯林全身式罩袍「布卡」,及遮住全臉的面紗。(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林宜臻/綜合報導

荷蘭眾議院今(29)日通過一項立法,禁止在特定公眾場合穿著遮住全臉的穆斯林罩袍「布卡」(burqa),及只露出眼睛的面紗(niqab),成為歐洲最新一個頒類似禁令的國家。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法新社報導,荷蘭眾議院議長阿里布(Khadija Arib)今日宣布該法案通過,除了如醫院、學校、政府機關等特定公共場所外,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上穿戴布卡及遮住全臉的面紗也是被禁止的。

這項法令將待參議院通過後正式生效,違反者最高可處430美元(約新台幣1.3萬元)罰款。先前法國與比利時也頒布類似禁令。

在荷蘭很少有婦女會穿「布卡」上街,之所以特地立法,是因為反對伊斯蘭教的自由黨強力要求,認為限制穿著已違反人權。有人擔心,此舉會加深歐洲與穆斯林的對立。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