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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進度中,主要爭議條文包含第4條的「樓地板」、第7條「育嬰留職停薪」部分已通過表決。「樓地板」依民進黨版本通過,最低保障金額為公務人員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級之本俸額,與該職等一般公務人員專業加給合計數額,即為32,160元。
而育嬰留職停薪,同樣依民進黨版本,公務人員可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繼續累計年資,但年資採計的提繳費用須全額自付。並附帶決議,行政、考試兩院應盡速提出各職類保險法相關修正案,未來不分職業類別之公、教、軍、勞等受雇者,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其原由受雇者自行繳納之保費,應改由政府負擔。
稍晚預計會進行的爭議條文,包含第15條「再任繳還退休金」、第17~19條「原住民退休另訂辦法」、第21條「因公傷病因果推定」及第27條「退休金計算基準採計期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