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賴岸璋指出,「一例一休」的問題在於加班時數缺乏彈性,加班費計算過於複雜,因此,他認為採「工時帳戶」作法,也就是以3個月為1期,每月加班上限從現行46小時拉高至54小時,但每天工時不能超過12小時,讓勞資雙方都有彈性。
而加班費的計算,賴岸璋認為,在正常工時以外的加班,本來就該給加班費,但是現在加班費的計算太複雜,應該有一套簡單的計算方式,加班費採計標準可以分成平日與例假日兩種,讓加班勞工在正常工時以外的工作,確實能獲得更多加班費的實質獲益。
賴岸璋強調,在勞工特休假部分,應該修法改為雙軌制,雇主應年度結算發給工資,或勞工可選擇累假至下一年度,讓特休更有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