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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該主筆室所發之文乃意圖「魚目混珠」游走評論與新聞之間,這種利用網路社會興起所造成的言論市場壟斷地位及話語權,甚而踰越媒體該有第四權之監督角色以影響政治,實在非常狡猾!
其三,該文筆法顯而易見的是:一種帶有偏頗意識立場但未有平衡觀點的洗腦文,這到底是渺視台灣閱聽人的素質與智慧?還是另一種網路社會的民粹?難道,為了搏取文章點閱率也不擇手段?為了增加些微的按讚聲,竟將已經定案無罪的判決,也要拿來聯結「原民原罪」以作為再次炒作的題材?
台灣的原住民族的才華有目共睹,舉凡:運動、表演、歌舞、音樂…等等,身為具公信力的媒體應當發揮其應有的角色,而不是見獵心喜,視所謂原住民族原罪為理所當然,也不應當認為原住民族唯有展現其才華、才藝,才是也才能使其原罪得到「救贖」。
因此,面對這種惡意消費原住民族之言論,甚而可能減益其對原住民族除罪化、解構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維護之規制;面對這些諸如躲在主筆室裡,利用台灣言論市場的自由,這種總是站在陽光背後陰影深處暗箭傷人的挑撥言論,實在不值得鼓勵!
●作者:孫榮富/全國考訊公共政策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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