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涉違法放貸案 永豐銀副總裁定收押

檢方15日依涉犯《證券交易法》等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永豐銀資深副總經理兼營運總督導陳佳興,今(16)日上午7時裁定收押。(資料圖片/中央社)
檢方15日依涉犯《證券交易法》等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永豐銀資深副總經理兼營運總督導陳佳興,今(16)日上午7時裁定收押。(資料圖片/中央社)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涉違法放貸一案,日前永豐金控前董事長何壽川、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之妻廖怡慇被依涉犯《證券交易法》等罪聲押獲准,檢方14日展開第二波搜索、約談行動,約談永豐銀資深副總經理兼營運總督導陳佳興等3人到案說明,並依涉犯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今(16)日上午裁定陳佳興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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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何壽川透過子公司永豐金租賃掌控的境外公司,自2009年起在無擔保下,陸續放款約53億元給三寶建設的境外紙上公司J&R,此外,永豐子公司元太科技公司砸下850萬美金投資三寶轄下Giant Crystal發行的Star City公司,並疑用可交換公司債來投資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在上海的「1788大樓」建案。

北檢於上月16日針對永豐金公司與何壽川住處等地進行搜索,並約談何壽川等23人,依涉違反《證券交易法》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聲押何壽川、張金榜、廖怡慇3人獲准。為釐清案情,北檢12日首度提訊何壽川,並於14日展開第二波行動,約談陳佳興、陳佳興的張姓秘書以及黃姓副總3人。

檢方訊後認為,陳佳興涉犯重罪,且有勾串滅證之餘,15日上午向法院聲押禁見,另外2人訊後請回。今(16)日北院召開羈押庭,上午7時許裁定陳佳興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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