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閨密老公上床 她怕被發現竟反告性侵

▲2男爭奪漂亮流鶯互毆,卻雙雙慘遭女流鶯提告。(示意圖/NOWnews)
▲2男爭奪漂亮流鶯互毆,卻雙雙慘遭女流鶯提告。(示意圖/NOWnews)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22歲吳姓女子,因單身一人自己在外租屋,閨密不忍心她獨居,便邀她一起在龍井區合租,和閨密夫妻倆同居。怎料吳女趁閨密不在家時,和閨密的黃姓丈夫發生性關係,事後又怕被發現,竟先發制人控超黃男性侵並提告,結果反涉誣告罪,被判入監服刑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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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蘋果日報》報導,判決書指出,吳女和黃男因同居日久生情,某天趁閨密外出不在家時發生性關係,之後2人又相約到宜蘭旅遊,引起閨密懷疑。吳女怕被閨密認為背叛友情,竟哭訴遭黃男性侵2次,並向黃男提告妨害性自主罪。

檢方了解此案後,質疑吳女為何遭性侵後還相約同遊宜蘭,便對吳女聲稱黃男將依性侵罪判3年以上徒刑,嚇得吳女立刻說出實情,坦承2人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性關係。檢方最後將黃男不起訴,吳女則依誣告罪判刑2個月須入監,不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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