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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發現,27歲的吳女2年前與前夫離婚,當心情沮喪低落時認識了大他1歲同為吳姓的男子,起初吳男對她還不錯,出手大方,當進一步交往時發現吳男竟染有毒癮,無心從事油漆之工作,她雖然常勸他要戒毒,但也沒辦法阻止,吸食毒品要花費多錢,沒多久吳男的積蓄就花光了,經常有一餐沒一餐的,兩人還搬到彰化女子家中居住,要穿的衣服經常是偷來的,只要他換穿新衣服的話八成是偷來的。
吳男看上南屯區忠勇路上超商1件價值新臺幣499元POLO衫,覺得很喜歡,想去偷來穿,她卻一同前往,並在外面幫忙把風,吳男得手後兩人一起騎著車離開現場。後店家清點商品時,發現POLO衫短少,經調閱監視器始發現上情,並報警處理,烏日警方調閱監視器比對查辦。
警方呼籲,民眾應妥善保管自身財務,做好防竊措施,避免宵小有機可趁,同時奉勸宵小勿輕舉妄動,小心難逃警方法眼!警方取締各種犯罪的力度不會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