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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育部「強迫入學條例」規定,鄉鎮市設強迫入學委員會辦理適齡國民(6歲至15歲)強迫入學,應辦理強迫入學法令宣導,規劃執行便利學生就學、提高就學率、協助家庭清寒或家庭變故學生解決困難等強迫入學事宜。
縣府教育處會同社會處、主計處、民政處、警察局等相關局處評審委員,在縣府A502會議室進行鄉鎮市執行強廹入學績效考核,評核績優鄉鎮市由縣長徐耀昌頒發獎牌肯定及鼓勵。
徐耀昌指出,遠見雜誌調查苗栗縣國中小學生輟學率105年為0.22%,顯示各鄉鎮市執行強迫入學成效仍有成長的空間,希望18鄉鎮市強迫入學委員會委員再接再厲,提升執行績效,保障每位學生的就學權益。
徐耀昌也希望學校、老師們能多關心高關懷個案學生,更期盼各單位的溝通聯繫更加順暢無礙,特別是學校與鄉鎮市公所能夠建構綿密的輔導與追蹤機制,以減少苗栗縣學生中輟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