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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文表示,衛生部門過去幾年只著重在部分特定的菸害防制工作上,如戶外禁菸與藥物戒菸,加上菸商強力干擾,企圖呈現出「台灣菸害防制已經做得很好」的假象,使得菸害防制停滯不前。
事實上台灣菸品人均消耗量依舊是全亞洲最高,且台灣是已開發國家中,唯一超過10年沒有依照世界衛生組織的「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修法,菸害防制政策嚴重落後。為此,125個民間團體籌組「台灣拒菸聯盟」,提出7大菸害防制法修訂目標:
1. 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全面禁菸
2. 菸品容器正反面印製85%警示圖文並採素面包裝
3. 禁止菸商具名贊助並加重違法罰鍰且增訂累犯罰則
4. 全面禁止危害吸引年輕人的加味菸
5. 電子煙同納菸害防制法管制
6. 禁菸年齡提高至20歲
7. 明文禁止菸商干擾菸害防制政策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無菸環境是此次修法的重點之一,全球已有56個國家或地區執行包含酒吧、夜店在內的「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這是保障小市民遠離一手菸、二手菸及三手菸的有效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