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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環評法修法將加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的部分,勢必需要更多人力與資源來執行,沈榮津表示,這部分會待各部會協調後,若該加強人力,也會做加強。
環保署昨天預告環評法修正草案,修正重點除了將加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外,也包括強化政策影響評估功能、明確規範環評審查利益迴避原則、重新檢討環評審查結論效期與開發許可效力等,盼能藉此提升環評的公信力。
另外,這次修法也明確要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轉送環說書前,必須先檢視環說書內容,針對支持的開發案件,說明支持理由與適宜性,並交代該開發行為與政策的相容性與重要性為何,以及檢視開發案件與政策是否確實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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