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胡文琦/法辦那兩個美國人吧

▲美國2女計劃搭船從夏威夷前往大溪地,結果在海上漂流長達五個月,最後由台灣漁船發現搭救。(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美國2女計劃搭船從夏威夷前往大溪地,結果在海上漂流長達五個月,最後由台灣漁船發現搭救。(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文/胡文琦

媒體報導,美國夏威夷女子艾培爾(Jennifer Appel)及傅艾巴(Tasha Fuiaba)在海上「漂流5個月」,日前幸運地被台灣漁船豐春66號發現救起。明明是好心救人的好人好事代表,沒想到,日昨這2人竟然忘恩負義的反控「台灣漁船意圖衝撞謀殺,而非救援」。為此,管碧玲在臉書上怒批「想汙衊台灣(高雄)漁船?這招hen爛」,並無奈的說,海這麼大還會遇到這種事,實在是「金某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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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漁船「救人反變謀殺」的惡意栽贓事件,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表示,整起事件是「莫須有的罪名」,並強調這兩名美國女子是「不實指控」。管委員則憤怒指出,「如果台灣漁船真有衝撞,或意圖在晚上謀殺這兩名美國人,怎會等到大白天中午打衛星電話通報台灣漁業署,然後傻傻等國搜中心回電,還繼續陪著等到10/25早上美軍巡邏艦來把兩名落難女帶走,才離開繼續作業?真的,用膝蓋想也知道是爛招」云云!

坦白說,此一事件不管從管委員向漁業署反覆查證,乃至外交部業已證明是「莫須有的罪名」及「不實指控」,那我們的國安單位乃至閣揆賴清德,就應該表態支持中華民國台灣,作為一個真正「主權獨立」且「依法行政」的國家所該有的危機處理作為吧?而不該是放任美國巡邏艇把人帶走後就「船過水無痕」,講白了,就如管委員所說,兩名台灣漁民根本不認識的「阿兜仔」已經寒盡不知年的漂流五個月,用腳毛想也知道,漁民還有什麼動機需要去意圖衝撞謀殺呢?

準此,這件看似小小的大事,其實更值得我們「理直氣和」的要求美國尊重台灣的司法管轄,如果兩位美籍女子真的把台灣漁民的好心救援,刻意抹黑為不法殺人,難道我們的司法單位及外交部不該把事情查清楚,好還給豐春66號一個公道嗎?講更嚴重一點,如果此事最終又是「不了了之」的話,那以後誰還敢「好心去給雷親」的救人救災呢?報告蔡政府,想辦法辦一下那兩位美國人吧。

●作者:胡文琦/文史工作者、前中國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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