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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話讓原PO聽了心裡很不是滋味,認為或許60幾萬就可以買到一台車,但後續的燃料費、保險費才是一大負擔,便和女友協商「不然妳要約會的時候坐車,妳出錢買,車登記在妳名下」,不過這樣的提議仍不被女友買單,還是繼續強逼他買車。
貼文一出立刻掀起大批網友討論,紛紛回應「真的覺得女友過太好,還不知道有人約會的時候是騎腳踏車的,有機車就偷笑了」、「買了車就改說怎麼不是某進口品牌,順便在要個名牌包」、「台女通病:跟好的比較,不會跟差的比較」;不過也有網友持不同看法,表示「約會有車的確比較方便」、「有汽車才能上高速公路跑遠程啊」,但養一台車的花費確實相當可觀,仍應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