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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航表示, 桃空職工以超時、過勞為由,要求桃園 - 北京、桃園 - 成田、松山 - 羽田和高雄 - 成田等航班於當地過夜,上述航班正常總工時多為 10-11 小時之間,符合疲勞法規 (AOR) 及勞基法工時的規定,總工時從報到開始直到報退,包括往返機場時間、通關、飛行時間、飛機地面停留時間,不過,偶而會因空中流量管制、天候和軍事演習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部分航班工時超過 12 小時,然而比例相當低。
以 2017 年為例,桃園 - 北京航線全年共計飛航 365 班,超時班次為 20 班,超時比率 5.48%;桃園 - 成田全年共計飛航 725 班,超時 17 班,超時比為 2.34%,松山 - 羽田全年飛航 364 班,超時 1 班,超時比率 0.27%,高雄 - 成田飛航 363 班當中 3 班超時,超時比率僅 0.83%。
其中,2017 年桃園 - 北京航線之所以延誤 20 班,主要因 4 月時首都機場跑道維修、7-8 月雷雨之故,長榮航表示當時已緊急調整,派遣雙組員或在當地過夜的方式因應。
此外,桃空職工訴求 BR315/316 桃園 - 布里斯本,長榮航說明目前組員服勤天數為 4-6 天班,桃園 - 舊金山航線 3 天的班型 1 年僅 52 班,並設定每位空服員服勤此航班間隔 (包含抓飛最多半年輪值一次,以長榮航空超過 4600 名空服員計算,甚至一年或數年才會飛到一次),而在國際航空業界類似此飛時的班型,3 天班則為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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