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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到墾丁旅遊能「住得安心、吃得放心」由消保官吳清宜帶隊聯合稽查墾丁民宿及餐飲業展開宣導。(圖/記者郭孟聰攝,2018.02.09)
消保官吳清宜提醒清費者訂房時可利用台灣旅宿網,事先查詢是否為屏東縣或全國各地合法旅館或民宿,現場住宿前,先查看業者於旅客接待處是否有懸掛「旅館業登記證」、「民宿登記證」及專用標識,以保障自身權益與生命安全。
遊客至觀光地區購物或餐飲消費,務必看清楚商品標示,特別是以「時價」標註之食品(例如:海鮮、肉類、蔬果等)建議優先選購業者有充分揭露價格之商品,若不清楚應先向業者詢價了解後再行購買。
過年期間若遇有消費糾紛,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進行線上申訴,亦可撥打1999電話錄案或至屏東縣政府首頁--縣府公告--消費者保護專區下載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填寫完畢後,郵寄至「屏東市自由路527號」屏東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以確保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