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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17日,陳男約張簡女在鳳山見面,隨後兩人騎車欲前往陳男胞弟處,但兩人在行經大寮區河堤路時,因金錢糾紛起口角,張簡女遂將機車停在一旁,下車與陳男理論。不料陳男卻突然拿出預藏的汽油,對著女方潑灑、縱火,女方當場燒成火球,陳男也遭火勢波及。
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後撲滅火勢,並將兩人送醫,張簡女傷勢嚴重,送醫搶救數日後仍宣告不治,陳男則有輕微燒傷,他坦承縱火,訊後被移送法辦並聲押獲准。高雄地檢署今日偵結,將陳男依殺人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