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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PO 透露,閨蜜花在男生身上與前半年「半同居」的錢都沒打算要回,但房租屬於預付,等於未來繼續幫男方繳半年的房租與 20,000 元押金,朋友都認為應該把錢拿回,不要讓前男友與現任新歡住免錢還樂逍遙。他還詢問網友「如果您是女生?您會要回嗎?會在意別人說小氣嗎? 如果您是男生?您會要回嗎?會在意別人說小氣嗎? 」
網友看了則紛紛回應:「拿啊 幫他繳未來的房租 還讓他跟別的女人同居 傻了是不是」、「男女對調也一樣 憑什麼要男生付」、「要住就自己付錢 厚顏無恥」、「如果女方想息事寧人你們這些朋友就不要一頭熱了啦」、「今天如果是女生和新男生同居還叫前男友付錢 你覺得這樣是對的嗎??」「想投機、如果對方沒要就賺到的心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