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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警方盤查後,王姓男子坦承恐嚇電話係他所撥打,警方乃將王嫌帶往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作初步偵訊,王嫌供稱於107年2月中旬,即將炸彈放置於高鐵太保站的女生廁所內,先是撥打高鐵車站電話,但無人接聽,於是再由網路搜尋嘉義市警察局電話,而據以撥打恐嚇電話。
復經警方帶同王嫌前往高鐵嘉義太保站勘查,並未發現有爆裂物情形,並研判王嫌因居無定所,需錢孔急致向警方以佯稱放置爆裂物,欲向警方恐嚇交付金錢;而嘉義市警局也強調,維護治安為警察責無旁貸的職責,恐嚇危害大眾運輸安全對於民眾影響甚大,警方為淨化社會治安,均會積極迅速查辦,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