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家棄子與小三同居40年 想扶正需賠償元配80萬

▲男子原本想扶正小三,沒想到不但計畫失敗,還得付上賠償金。(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男子原本想扶正小三,沒想到不但計畫失敗,還得付上賠償金。(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趙姓男子與小三同居約 40 年,元配雖然知道老公外遇,但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豈料小三竟要求男子將她「扶正」,趙男也真的去打離婚官司,結果惹惱元配,一狀告上法院,法官最後判男子不准離婚,且需賠償元配 8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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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導,趙男約在 40 多年前認識小三,並發展成婚外情,之後兩人更開始同居,完全不顧元配與 4 名子女生計,元配含辛茹苦一人將 4 名小孩帶大。結果 40 多年後,小三依舊想要有「名分」,於是趙男去( 2017 )年與元配打起離婚官司。

元配一怒之下反控小三侵權,要求賠償 200 萬元。法官審理後發現,在這 40 年間, 4 名子女幾乎都由媽媽打零工撫養,有時向父親求助還會被罵「你們是乞丐嗎」,認定趙男應對婚姻破裂負責,因此判決他需與小三連帶賠償原配陳婦 80 萬元,並將離婚訴訟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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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