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苓質疑貸款南向一去不回鄉 政院駁斥:毫無依據

▲名作家苦苓刊文酸南向政策,「又是一去不回鄉」!(圖/翻攝自苦苓臉書 , 2018.4.17)
▲名作家苦苓刊文酸南向政策,「又是一去不回鄉」!(圖/翻攝自苦苓臉書 , 2018.4.17)

記者林仕祥/台北報導

名作家苦苓(本名王裕仁)日前在媒體上刊登一篇題為「南向政策的真面目」的文章,直指只要有推動國家政策促進會的推薦函,企業只需要準備1300萬元資本,就可開一家6300萬元的公司,且利率低,不需抵押,甚至連政府資助的5000萬元,都有辦法不用還給國庫,讓他酸「南向南向,又是一去不回鄉!」對此,行政院駁斥是不實消息,請國人務必謹慎避免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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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表示,政府為協助企業赴海外發展,包含新南向國家,自1974年及1988年即建立中小企業合作保證基金,以及海外信用保證基金,綜合兩大信保的審核實務均會針對借款戶、資金用途,還款來源、債權保障即風險與報酬等原則進行嚴格審查,苦苓所撰的文章,內容不是事實且毫無依據,歡迎民眾或企業至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及海外信用保證基金網站查詢正確資訊。

苦苓刊載的文章以老王、老丁兩人的談話開場、結尾,稱只要自備1300萬元,就可以開一家6300萬元的公司,其中的5000萬元,全部都是政府幫忙出的,且固定利率1.8%,借1000萬元,每月只要還15000元,還是純信用,不必任何抵押,比房子去抵押貸款含便宜,「真是政府的德政」。

該文還指出,只要繳息正常,可以延展兩次,即15年內,投資人一毛本金也不用還,也沒限制任何行業,只要有推動國家政策促進會的推薦函和投資計畫書就行了。而投資者在一個地方15年,總有辦法拿到該國的國籍,到時就不是台灣人身分,「幹嘛還台灣政府的錢」?5000萬元可以留著慢慢花,讓他感嘆道「唉,南向南向,又是一去不回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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