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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部分,全家人一天平均花費 1000 元至 1500 元外食,一年約 50 萬元;治裝部分,趁感恩節時上美國購物網買衣服,偶爾買淘寶網,一年約 3 萬元;住的部分,租屋於台北市,房租每月 51000 元,一年約 60 萬元,強調「同樣的房要價 4 千多萬,買不起」;交通部分,沒有買車,以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為主,偶爾搭計程車或 Uber ,一年不超過 2 萬元;另外加上兒子教育費、旅遊基金等,整年度總花費為 250 至 260 萬元,剩下 350 萬元存起來投資。
他補充道:「買東西重視 CP 值,不敢買名牌包、名錶等虛華物,大概是這樣」。文章隨即引發網友熱議,紛紛回應「爸,夾起來的可以嗎?」「年收 600 買不起 4000 的房子在說笑嗎=_=」、「換成租房的確比較省,不用買就能爽爽住」、「我也想付這麼多稅啊~~~~ QQ 」、「你好省喔!我賺沒你多,比你還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