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加密貨幣控管除了2道防線 建議重新檢視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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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貨幣監管目前在許多國家遊走於灰色地帶,但考量到加密貨幣對於今 (2018) 年底反洗錢評鑑的負面衝擊,有意採行「實名制」來控管。但監管了加密貨幣,對 ICO(數位貨幣首次公開發行),金管會將依個案控管,除了設下實名制與個案控管 ICO 這兩道防線,面對加密貨幣愈來愈夯,建議還可以從重新檢視課稅制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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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貨幣譜系龐雜,如果依據國際貨幣基金 (IMF) 的定義,數位貨幣泛指所有「以數位形式表示價值之物」,再根據是否以法償貨幣計價分為兩類,不以法償貨幣計價的數位貨幣稱為「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又區分為可轉換 (轉換為實體商品、服務) 與不可轉換兩類;可轉換的虛擬貨幣又依是否有中央發行機構 (即是否去中心化) 區分為兩類,其中,使用加密技術認證的去中心化可轉換虛擬貨幣,稱為「加密貨幣」,例如比特幣、以太幣等數位貨幣即劃歸此類。

數位貨幣種類在近三年內暴增到 1800 種之際,台灣甚至出現以比特幣為標的的傳銷團體,臉書開始出現大量相關社團,甚至大膽開課教授投資人如何買賣比特幣,這些都是反映市場過熱,台灣主管機關應該介入監管的危險訊號。

然而當各國開始相繼討論比特幣與國家安全的問題,金管會的態度原本是先觀察,以「虛擬商品」看待,當南韓於今年起開始實施虛擬貨幣交易實名制,金管會考量到加密貨幣對於今年底反洗錢評鑑的負面衝擊,才有意跟進韓國採行「實名制」來控管。

所謂「實名制」,即希望銀行以信託帳戶方式,在法定貨幣及數位貨幣間交換時,法幣部分要用實名制,即用真名帳戶,由銀行做 KYC。

除了加密貨幣監管的必要性,數位貨幣的火熱,伴隨而來的就是 ICO 眾籌專案的問題,投資 ICO 除了帶來高報酬,也帶來高風險。根據 Bitcoin.com 統計,在去年共 902 件 ICO 的專案中,共有高達 531 個 ICO 專案面臨失敗命運,比例高達 59%,而投入在這些專案的總金額共計 2.33 億美元,投資 ICO 致富可能只是夢一場,甚至詐騙個案也頻傳。

立委余宛如曾表示,台灣要從加密貨幣以及區塊鏈技術應用到進一步發展成區塊鏈金融,重要關鍵在於,政府對於區塊鏈金融的願景和目標為何?除了監管加密貨幣,ICO 是否可以比照群眾募資的一環,降低募資標準,納入創櫃板,並且由主關機關監管,都是外界所關切的。

對此,金管會也立下遊戲規則,主委顧立雄表示,ICO 可分為三大類,一是應用型,若群眾募資不涉及證券業務,金管會本來就是開放態度;二為證券型,若變成證券化商品,就屬特許行業,納入證券交易法管理範圍,必須經過核准;第三是支付型,若涉及跨境支付,不只是金管會,央行也必須介入審查。

除此之外,政府還可從哪些面向管制加密貨幣?放眼國際,大部份國家對比特幣等相關數位貨幣多免徵消費稅 (台灣稱為加值型營業稅)、課徵交易獲利所得稅做為主要課稅方式,例如,日本、澳洲、挪威已於 2017 年陸續免除消費稅。

然而台灣財政部在 2018 年 3 月下旬卻公開表態,比特幣買賣視同商品交易,若銷售達到課稅門檻,就要課加值型營業稅,可見台灣對於相關法令又是慢半拍的狀態。

在許多科技大老包括台積電榮譽董事長張忠謀都看好比特幣未來的動能之際,主管機關更該好好正視對相關加密貨幣的控管,財政部更該重新檢視稅制,不要開倒車,建議可將加密貨幣根據購買商品服務或投資結果課資本利得稅,以打造一個健康的加密貨幣交易投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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