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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訊息量爆炸的時代下,資訊不斷傳輸、堆疊,放大了民眾對於一些危險的認知,過去大人們擔憂兒少被漫畫、小說、電視或是電玩所影響,現則轉為社群網路、直播。黃銘輝教授表示,面對直播這件事,依據兒童權利公約第 12 條,兒少確實有表達意見的自由,但透過直播,增加了兒少與陌生人接觸以及個資外洩的風險,並擴大到所有網路社群平台。
對此, 17 Media 同樣不鼓勵兒少成為該平台的直播主,但有鑑於現在的網紅熱潮,許多孩童有意成為直播主, 17 Media 於 2015 年成立 Skyeye 監控小組,為臺灣原生直播平台第一個 24 小時運作團隊,審核全球直播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標準之規範以及 17 Media 用戶協議,近期也訂定「優良主播手冊」以及「優良使用者手冊」來宣導直播主應注意事項,觀眾們應如何理性消費以及避免網路霸凌,建立起安全的防護網絡。
於法律面而言,目前立法院積極推動業者自律,例如在通訊傳播法草案中,授權主管機關指定一些對兒少影響較大的平台服務,於平台業務中設立兒少專員,協助遵循兒少法相關規範事項,以創造友善兒少的網路環境。
17 Media 未來則計畫與 NGO 團體合作舉辦講座、論壇,讓有興趣的兒少們真正了解成為直播主或網紅應具備的素質及訓練,在懷抱著美好的夢想之餘,也能具有專業素養,在直播產業中展翅高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