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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和然說,深澳爭議開端始今年8月3日,蘇貞昌受訪時提出「深澳電廠是朱立倫當行政院副院長時裁示要興建」,卻在被翻出核定公文,發現是由蘇貞昌內任核定後,8月6日又改口「希望不要選舉時才來噴口水」。
劉和然指出,原以為拿出公文就能平息爭端,不料賴清德在8月15日受訪時,再提深澳是朱立倫拍板,8月16日蘇貞昌又改說是他當行政院長時,深澳案還在環保署環評階段。劉和然質疑,不曉得蘇老縣長是真的忘記,還是刻意模糊,如今白紙黑字,就是在他任內核定。
另外,對能源局官員說環評後3年內沒開發就會自動失效,劉和然表示,依據環評法第16-1條的規定,開發案通過環評並取得開發許可後,超過3年沒有開發行為,則應提出「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通過審查後才能開發,從頭到尾都沒有看到任何會自動失效的字眼,不知能源局官員是從哪裡做出的解讀?
張其強指出,深澳燃煤電廠從2006年通過環評、核定台電更新擴建計劃、到編列預算,都是在蘇貞昌院長任內,換言之,老縣長對於深澳燃煤電廠其實非常了解,也難怪他的立場始終曖昧,因為這就是他在行政院長任內所做的決定,老縣長怎麼可能否定自己,怎麼可能打臉自己的決定。
張其強說,白紙黑字的公文顯示,決定興建深澳燃煤電廠的是蘇貞昌,這不是健忘,而是公然說謊,而且整件事,好像與他無關,結果,他才是真正的關鍵人物。既然是老縣長自己的決定,就該把話講清楚;認為對,就堅持下去;錯,就一起反對,而不是等著別人來收拾殘局,然後說到此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