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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考中心指出,自107學年度起,高中英聽考試已取消製發准考證,改寄發考試通知,考試通知為應試非必要文件,未帶至考場並無罰則,但為利於查找試場,仍建議考生儘量攜帶。
考場上的身分查驗,改為身分證、有照片健保卡、駕照、護照或居留證正本之一。
大考中心也提醒,按照試場規則,進試場後除有效證件正本及應試物品外,其他所有物品都應該放置於臨時置物區,考試開始鈴響時,不必等監試人員宣布即可開始作答,考試結束鈴響畢,應立即停止作答。
高中英聽每年舉辦2次,學生兩次都可參加,成績擇優採認。英聽成績可作為大學「繁星推薦」、「個人申請」、「考試入學」等管道的檢定項目,或是「個人申請」的第二階段審查資料,由各校系自行決定。(編輯:李錫璋)107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