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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成員李容渝則提出三點訴求,期望教育部明定「宿舍床位數或樓地板面積最低標準」要求教育部應將「宿舍充足率至少達到50%」納入法規,作為大學設立之基準,並要求未達標的大學於期限內興建宿舍。
李容渝也表示,教育部應和地方政府積極合作,透過「居住政策工具」擴大校外承租,提供學生可負擔的居所。台北市政府今年7月才籌組專案小組提出各項措施,願從社宅中提供至少5%戶數給就學就業者承租。若要使用社宅協助宿舍不足困境,目前北市府公宅租用辦法中,皆有「收費標準未考量學生經濟能力、是否共同承租、申請資格年紀與國民門檻」等限制,強調居住政策規劃方向良善,但教育部應該納入學生立場,否則只是糟蹋市府美意。
學生團體也呼籲,教育部應該盡到「資訊公開」義務,讓公眾掌握學生居住需求與具體處境,希望公布各校招收非大學所在縣市之學生人數、各校校外租屋學生居住於有安全隱患房屋比例,甚至協助地方政府稽查有安全疑慮的租屋處。過去教育部屢屢祭出「個資法」阻擋資訊公開化,但學生長年需面對租屋市場的惡劣處境,希望教育部能於人身安全和個資法中做出平衡。
教育部高教司科長吳志偉也出面回應,承諾教育部會透過補助學校貸款利息,鼓勵學校興建宿舍,並透過獎補助款協助學校改善,若成效不彰則考慮刪減補助款。吳志偉也提到,教育部除了會繼續與地方政府合作,協調將公宅納入宿舍使用,也期望將閒置公有地再利用,盡快解決宿舍不足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