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同婚是因為同志不能正常生育?潘天慶痛批:荒謬

▲ 裘佩恩認為因為血緣關係,同性婚姻很難在家庭中得到真正的平等,潘天慶反駁,認為同性伴侶因為孩子得來不易,會更懂得珍惜照顧。(圖/中選會提供)
▲ 裘佩恩認為因為血緣關係,同性婚姻很難在家庭中得到真正的平等,潘天慶反駁,認為同性伴侶因為孩子得來不易,會更懂得珍惜照顧。(圖/中選會提供)

記者汪瑋琪/台北報導

中選會今(6)日舉辦第12案第二場「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公投直播說明會,邀請正反方進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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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代表裘佩恩表示,若同性透過人工生殖或代理孕母產生下一代,孩子血統只源自其中一方,在家庭中不能得到真正的平等,是破壞孩子的人權。反方代表潘天慶則認為,同性配偶生育孩子,會經過縝密的計畫,才會決定要不要生養小孩,因此可以期待同志配偶能攜手好好教養小孩,對於裘佩恩表示「不能正常生育、就不能結婚」一詞感到荒謬至極!

裘佩恩表示,結婚和結伴是不一樣的制度,一男一女用結婚、同性、用結伴,用不一樣的法律去保障,不會破壞原本的婚姻制度,也完全沒有歧視或看不起的問題。

裘佩恩表示,產生下一代是結婚很重要的目的,同性伴侶並不能自然產生下一代,必須以人工生殖和代理孕母的方式才能擁有孩子。但是孩子會出現只有來自單方血緣的問題,若要另一方的家屬疼惜這個小孩需要更大的努力,在家庭裡很難得到真正的平等,他認為這對孩子的人權並不公平。

裘佩恩提醒,考慮同志權益的同時,是不是應該考慮無辜孩子的權益?他也強調,人工生殖費用高昂,代理孕母花費更高,並不是每對同志都有能力負擔這筆費用,而這還涉及代理孕母商品化的倫理問題。他強烈質疑,這是一個把台灣下一代拿來當實驗品的重要議題,為什麼不能慎重評估?

關於裘佩恩提出「同性不能生育,跟小孩血統有關」,潘天慶則表示,這部分可以透過法律規定說明。他表示,單從民法規定來看,自然血緣關係並不是婚姻必要條件,而且民法有規定收養制度,藉由法律程序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之間才能真正建立法律親子關係。

除此之外,他認為同志配偶比異性配偶生養小孩還要困難且複雜,必須透過討論、計畫,確認彼此教養小孩的教育觀合不合,再決定要不要生養。因此可以期待同志配偶給予孩子一個好的對待,對於裘佩恩表示「不能正常生育、就不能結婚」的說法感到荒謬。

然而,裘佩恩提出當律師曾經手的案件表示,遇過很多離婚案因為小孩不忍心離婚。由此可見,小孩對父母來說是重要的穩定因素。他再三強調,並無歧視非典家庭的意思,而是對於例外產生,國家不鼓勵,但必須給予照顧,無論有沒有結婚及造成下一代是單親,國家都應該給予保護,但不應該設計一個制度讓單親的可能性變大。

潘天慶則回應,婚姻當成制度似乎太過冷酷無情,他認為婚姻是人生經歷,同志有權能體會到如何異性戀伴侶在配偶欄登記配偶的感覺,也有權體會到出現配偶爭議時離婚有不捨的情緒。最後他強調,同志結婚並不是破壞,而是分享,包容不一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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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