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他說,從報導內容看,來自大陸的法官以學生身分在校內舉行「私人集會」,看來沒有任何問題,除非他們事前表明以中共組織名義向校方商借場地,而校方又借出,這就有問題。
黃成智說,按照本地法令,只要有超過3個人以上集會且自稱是某組織成員,就涉及是否合法註冊團體的法律問題。
他說,據了解,中共組織過往並未在港註冊,如果上述大陸法官學生公開以中共組織名義在校內集會,那就可能違法。
他認為,在中共組織並未在本地合法註冊之下,今後來自大陸的中共黨員也不應該公開以這個名義集會。
時事評論員梁國樑受訪時則說,來自大陸的中共黨員在中國領土內集會,事屬正常,只是港人長期覺得這個議題敏感。
對於城大在事件上所作的回應,梁國樑認為有點不明所以。
他說,目前香港各大學每天都有學生進行政治活動,而城大卻強調「依照大學守則,校園場地不可以進行任何涉及政治的活動」,顯然不符合客觀事實。
梁國樑猜測,也許城大的回覆是指在校園內「不能進行違法的政治活動」。
星島日報昨天報導,中國法官學院網站曾公布,上月20日,3批在城大修讀法學碩士、博士的大陸法官所成立的臨時黨支部,在城大召開支部會議,由學院院長兼中共黨委書記黃文俊主講黨課。
城大對此回應指出,校方保持政治中立,但依照大學守則,校園場地不可以進行任何涉及政治的活動。(編輯:張淑伶)107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