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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張男又打給女子,表示要下南部去找她紓壓,還要女子全身赤裸,矇住雙眼,大玩一場嗨翻天的「矇眼性愛」,而且全程都要矇上眼睛。奇怪的是,女子居然答應了,當晚 10 時許,女子赤裸全身,戴著眼罩,等男友上門。而張男輕而易舉的進入房內,與女子雲雨巫山整晚後離去。
一周後,張男故技重施,女子也答應,結果來不及矇上雙眼,就看見偷偷摸摸進房的張男,當場花容失色,且打電話向那長時間沒和女友聯絡毫不知情的正宮男友求救,並要張男待在南部等男友來,要不然死給他看。男友從北部殺下來,怒罵張男要如何解決問題,但張男卻支吾其詞,讓楊男暴怒,用拔輪胎的工具朝張男身上痛毆,並怒罵要他老實說,否則斷手斷腳。而同時楊男報警處裡,警方到現場時,被打得全身挫傷的張男才被送醫治療。
楊男和女友怒告張男性侵,不過地檢署認為,雖然是假冒男友,讓女子錯亂,並發生性關係,並未違反女子意願或以暴力脅迫,不構成強制性交罪;另外,詐術性交是要成立在被害人性行為發生時是對方配偶,要讓對方誤以為是自己配偶才能成立,因此都不符合這些刑法要件,以不起訴處分。
不過很久沒陪女友的楊男卻吃了大禍,因為痛毆張男全身是傷,北檢依傷害罪起訴楊男,雙方也沒和解,最後判拘役 40 日,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