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獵奇!女被陌生男子騙上床玩矇眼性愛 被告的卻是男友

▲70歲老翁與26歲黃女激戰結束,即遇警方臨檢查獲性交易。(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70歲老翁與26歲黃女激戰結束,即遇警方臨檢查獲性交易。(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編輯中心 / 綜合報導

一名住在台北的張姓男子,隨機撥打電話意外連絡上高雄一名女子,這還不是最獵奇的地方。獵奇的是,張男假冒成女子的楊姓男子,女子居然信以為真,和他大玩矇眼性愛。東窗事發後,女子通知正牌男友楊男到場,楊男痛毆張男,且一狀告上法院。不過檢方卻認定,張男並沒有以暴力脅迫或違反女方意願,將張男不起訴處分。而痛毆張男的正牌男友楊氏,卻被指控傷害罪,判處拘役 4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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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7 月,住在台北的張男隨機撥打手機門號,意外連上一位住在高雄的女子。而女子的楊姓男友也是住在北部,且不常聯繫,讓女子誤以為男友來電。張男也就將錯就錯,天天來電傳情。

8 月張男又打給女子,表示要下南部去找她紓壓,還要女子全身赤裸,矇住雙眼,大玩一場嗨翻天的「矇眼性愛」,而且全程都要矇上眼睛。奇怪的是,女子居然答應了,當晚 10 時許,女子赤裸全身,戴著眼罩,等男友上門。而張男輕而易舉的進入房內,與女子雲雨巫山整晚後離去。

一周後,張男故技重施,女子也答應,結果來不及矇上雙眼,就看見偷偷摸摸進房的張男,當場花容失色,且打電話向那長時間沒和女友聯絡毫不知情的正宮男友求救,並要張男待在南部等男友來,要不然死給他看。男友從北部殺下來,怒罵張男要如何解決問題,但張男卻支吾其詞,讓楊男暴怒,用拔輪胎的工具朝張男身上痛毆,並怒罵要他老實說,否則斷手斷腳。而同時楊男報警處裡,警方到現場時,被打得全身挫傷的張男才被送醫治療。

楊男和女友怒告張男性侵,不過地檢署認為,雖然是假冒男友,讓女子錯亂,並發生性關係,並未違反女子意願或以暴力脅迫,不構成強制性交罪;另外,詐術性交是要成立在被害人性行為發生時是對方配偶,要讓對方誤以為是自己配偶才能成立,因此都不符合這些刑法要件,以不起訴處分。

不過很久沒陪女友的楊男卻吃了大禍,因為痛毆張男全身是傷,北檢依傷害罪起訴楊男,雙方也沒和解,最後判拘役 40 日,可易科罰金。

▲色男邀同居人女兒3P遭拒,竟強脫衣褲狂舔。(示意圖/NOWnews資料圖片) ▲女被騙玩矇眼性愛(示意圖/NOWnews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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