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備7不原則 嘉義縣政府關心寒假學生打工安全

▲嘉義縣政府關心寒假學生打工安全,提出3備7不原則。(圖/記者 惲 朋 攝 , 資料相片)
▲嘉義縣政府關心寒假學生打工安全,提出3備7不原則。(圖/記者 惲 朋 攝 , 資料相片)

記者 惲 朋 /嘉義報導

農曆春節將屆,意味國內學生寒假到來,對於以往學生利用假打工受害案件層出不窮,嘉義縣政府提出「3要準備」、「7不原則」,以免學生誤入打工、求職詐騙陷阱,損害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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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政府為維護學生工讀的勞動權益,將責由社會局定期實施部分工時勞工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同時針對學生可能遇到的求職陷阱,進入校園進行勞動安全宣導。

縣府表示,學生打工前,要做好「要蒐集應徵公司資料」、「要告知親友求職地點」、「要檢視職缺資訊是否合理」等「3要準備」,在面試時也謹記「不繳錢、不購買、不簽約、不辦卡、不離身、不飲用、不非法工作」等「7不原則」,以免影響到自身的權益。

縣府社會局指出,自今(108)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時薪已調高為新台幣150元,月薪則調高為2萬3,100元,勞動部也有訂定「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及「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讓勞、資雙方有所導循的依據;且企業僱用時薪工讀生時,應置備工讀生出勤紀錄及薪資明細,如工讀生於「國定假日」出勤,雇主應給予「加倍工資」,工讀生工時「超過」每日8小時或每週40小時及休息日出勤時,雇主應依法給予「加班費」,且延長工時不得超過法令限制。

縣府也提出呼籲,請雇主給予打工族與一般工作者相同權利,僱用工讀生應符合1.要達基本工資。2.要出勤紀錄。3.要勞、健、就保。4.要勞退。5.要全額工資等5規範;工讀生如因權益受損而發生勞資爭議時,可向社會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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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