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蘭石虎生態公園惹議 監委24日巡察現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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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3日電)苗栗縣卓蘭鎮公所申請前瞻計畫補助經費開發大安濕地公園,引發破壞石虎棲地爭議,監委陳師孟等人明天巡察苗栗縣,將聽取縣內石虎生態保育推動工作,並實地視察生態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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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計畫處指出,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陳師孟明天到苗栗縣巡察,上午行程安排拜會苗栗縣長徐耀昌、聽取縣府重要施政計畫執行情形及接受民眾陳情,下午特別安排時間聽取「苗栗縣石虎生態保育推動情形」以及「苗栗縣大安溪生態景觀改善工程計畫」,簡報結束後,即前往卓蘭鎮實地視察生態公園現況。

卓蘭鎮公所申請中央前瞻基礎建設水環境改善計畫,以新台幣8000萬元預算補助辦理大安溪生態景觀改善建設,建置滯洪濕地公園,基地位於苗140縣道旁老庄溪與大安溪匯流處,遭保育團體質疑「摧毀石虎棲地蓋水泥公園」,引發軒然大波。

大安溪生態景觀改善工程案於106年10月獲計畫核定,107年1月初開工,年底爆發毀壞生態爭議時,工程已接近完工;目前,根據卓蘭鎮公所提供資料,該案廠商已報請竣工,相關硬體工程完成、綠化植被亦已補回。

另外,卓蘭鎮公所與台電公司合作辦理於基地附近造林10.5公頃計畫,公所表示,目前已經發包,進行材料送審、驗苗作業中,考量植栽生長季節性,希望在4月底、5月初防汛期前完成種植。

卓蘭鎮公所表示,將協調廠商採取分區種植,儘量減少對土地生態擾動,但礙於預算限制及採購法規定,涉及專利之特殊工法不得使用,因此,保育團體所建議部分特殊工法、樹種無法全數採納。

卓蘭鎮公所強調,為推動大安溪生態景觀改善工程計畫辦理土地無償撥用之初,曾諮詢各事業目的主管機關,該基地是否為環境敏感區內,包括林務局在內等生態保育主管機關回函均說明非屬山坡地保育區、河川用地、自然保留區、野生動物保護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等,公所才提送前瞻計畫申請補助,未料如今,飽受罵名,期盼未來能明確公告石虎活動熱區界線範圍,以免公務員依計畫程序辦理卻衍生後續龐大爭議。(編輯:李錫璋)10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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