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藥堅持五不 嘉縣府籲守護自己健康

▲嘉義縣衞生局長祝年豐:不是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圖/記者陳鐘聲攝)
▲嘉義縣衞生局長祝年豐:不是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圖/記者陳鐘聲攝)

記者陳鐘聲/嘉義報導

面對無遠弗屆的網路世界,遍佈鄉野的地下電台,不法業者(個人)、不肖藥商經常透過網路自創平台、電台,放送驚駷廣告,威脅利誘的販賣不明來源的藥品牟利,卻讓消費者花錢又受害,得不償失;嘉義縣衛生局提出五不,籲請民眾守護自己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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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衛生局表示,有業者常利用網路商城、APP及LINE等通訊軟體行銷藥品,宣傳手法日益求新,為取信大眾,專挑醫界名醫接受媒體採訪,在節目中蓄意轉載的畫面,導致消費者受騙,使網路違規廣告案件日趨增加。

衛生局長祝年豐指出,不是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藥商刊播藥物廣告的時候,在刊播前要將文字、圖畫或言詞,先送到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並向傳播業者送驗核准文件,如果發現核准藥物廣告內容或刊播方式有危害民眾健康時,要立即停止刊播,並限期改善;藥物廣告在核准登載、刊播期間不得變更原來核准的事項,如有違反規定者,依藥事法第65條、66條裁罰新台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社會大眾,不要接受來路不明的藥物,不但可能損害身體健康,嚴重的話還會造成無法預期的傷害,對誇大不實的藥品廣告或網路販售、來路不明的藥品要提高警覺,牢記、堅守『不聽別人推薦的藥』、『不信有神奇療效的藥』、『不買地攤、夜市、遊覽車上賣的藥』、『不吃別人送的藥』、『不要推薦藥給別人』等「五不原則」,輕鬆守護自己身體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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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