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接業配撈錢遭罰64萬!藝人妻推長高、瘦身產品違規8次

▲北市衛生局裁處網路食品違規廣告案中,網紅26件中,陳維齡就佔8件。(圖/擷取自宋逸民和陳維齡的幸福生活臉書粉絲團)
▲北市衛生局裁處網路食品違規廣告案中,網紅26件中,陳維齡就佔8件。(圖/擷取自宋逸民和陳維齡的幸福生活臉書粉絲團)

記者汪瑋琪/台北報導

在網路宣傳小心觸法!台北市衛生局今(8)日公布,自105年至108年3月,裁處網路食品違規廣告案,網紅部落客共裁處26件,共計新台幣138萬元罰鍰,其中藝人宋逸民與老婆陳維齡經營的Facebook粉絲團「宋逸民和陳維齡的幸福生活」共開罰8次,累計處分新台幣64萬元罰鍰。衛生局提醒,不論網路部落客或個人賣家,在網路宣稱或分享食用心得,涉及生理功能、改變外觀、五官臟器或醫療效能,或等同意義文辭之效能或影音呈現,即觸犯規定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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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衛生局表示,查處食品網路廣告案中,較特殊的網路業配文,算是一種新興的置入性行銷手法,民眾日常生活中常受業配文影響消費行為而不自知,業配文常在網路分享吃了什麼食品,在短短幾個月內減了幾公斤,燃燒吧脂肪或讚嘆某食品是吃的美白針之類的誇大用語,無形中滲入消費者的心,讓消費者不自主地而輕易的點入網站選購這類違規宣稱的食品而荷包失血,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北市衛生局加強監測及取締網路食品違規廣告,根據台北市衛生局統計,105年至108年3月,裁處網路食品違規廣告案共838件,達5034萬元罰鍰,其中網紅部落客裁處26件,共計新台幣138萬元罰鍰,其中「宋逸民和陳維齡的幸福生活」Facebook粉絲團就開罰8次(件),累計處分新台幣64萬元罰鍰。

8件網路食品違規廣告中,包含於Facebook網站刊登,宣稱防老化的「乳酸菌」、「旺萊山天然純釀鳳梨醋」、「納維康維他多蜂王乳」、「高精純DHA-70」、「酵素&酵母」、「納維康維他多 活力B群錠」及「肌美顏」等食品廣告開罰4萬元;聲稱有瘦身作用,於Facebook網站刊登的的「Dr.Lady達特蕾 蒂易輕窕」食品廣告,共開罰4次,分別罰款8萬、12萬、12萬、8萬;聲稱讓私密舒適淨爽,抑制黑色素,增加美白力的「舒密潔」食品廣告,開罰8萬。

還有聲稱能長高的「達特蕾蒂plus+」、「健康食妍離子植物鈣」等食品廣告開罰4萬;以及宣稱能長高的「健康食妍離子 植物鈣」食品廣告開罰8萬元。內容述及「吃了易輕窈維齡姐4個月瘦了18公斤...從大嬸到女神...打破年齡與燃燒限制...」或「兩年多來駿哥就像暴風一樣多了25cm.....本來想說一年多了16公分已經夠誇張,結果一年半前竟然相差22公分」等誇大言詞。

食品藥物管理科專員林幸宏表示,陳維齡近2年被罰8次,是網紅中被罰最多的案例,衛生局曾要求到場說明,但她都堅稱和產品廠商沒有廣告合約關係,單純自己買來使用後分享心得,因此衛生局只能不斷規勸並開罰個人。針對同一個產品重複,第一次會罰4萬,第二次則開罰8萬,之後依序是20萬、40萬、100萬罰鍰。

北市衛生局呼籲,不論網路部落客或個人賣家,如在網路宣稱或分享食用心得而涉及生理功能、改變外觀、五官臟器或醫療效能,或等同意義文辭之效能或影音呈現,即觸犯規定範圍,應趕緊刪除或修正相關網頁,如被查獲並經調查違規屬實,將依法裁罰,如為相同產品廣告累犯,則加重裁罰,依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之規定,可依同法第45條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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