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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發現,18%氣喘病患認為氣喘只靠運動和休息就會好,20%的氣喘病患認為沒有喘的症狀就代表沒有氣喘,34%的氣喘病患認為氣喘病是可以根治的疾病,50%氣喘病友認為長期使用類固醇會產生副作用,56%的病友只在急性期把吸入型類固醇當作急救藥物來使用,超過半數的氣喘患者擔心及害怕長期使用吸入型類固醇。此外,雖然高達96%的患者知道嚴重氣喘會致命,但有仍24%的人會自行去藥局購買急救型藥物來進行控制,並依賴短效的急救型藥物。
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公共事務組召集人、羅東博愛醫院副院長邱國欽表示,不少氣喘患者對類固醇副作用有很大的迷思,擔心會出現口腔潰瘍、聲音沙啞、骨質疏鬆、肥胖的副作用,甚至會怕造成依賴感,無法脫離藥物的掌控,其實患者常用的吸入型類固醇劑量僅口服性的五十分之一左右,也因此副作用比口服類固醇低許多。
邱國欽說,不少患者會等到出現氣喘症狀時,才去藥局買支氣管擴張劑救急,但是支氣管擴張劑只能改善症狀,不能治療疾病的發炎反應,長期下來會使呼吸道發炎症狀更嚴重,氣管粘膜會分泌更多分泌物,粘膜下組織甚至會增厚、括約肌收縮,導致氣管變小、變形,且支氣管擴張劑使用越多,效果就會逐漸遞減,最後很有可能產生生命危險。
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公共事務組召集人、台中榮民總醫院中正醫學部呼吸加護病房主任傅彬貴強調,氣喘患者若沒有規律用藥保養呼吸道,反覆發炎後就會造成氣管變小,嚴重甚至變形,此時就得加強用藥。
傅彬貴表示,氣喘分為四大階段,第一階為間歇型氣管,第二階為輕度持續型氣喘,第三階是中度持續型氣管,最後一階則是重度持續型氣喘,患者應由醫師判斷屬於哪一階段,並針對此階段用藥,而患者每3到6個月就須以「DNRA」重新檢視氣喘用藥,D是白天時是否胸悶、咳嗽、N是夜間睡醒是否胸悶、咳嗽、R是需不需用緩解型藥物、A則是活動力是否不如他人,若是符合DNRA其中2項,就得增加類固醇劑量,反之則可以減少用藥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