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不分類最高罰6000元! 高市擴大稽查民眾要注意

▲高市環保局為強化垃圾分類、提升資源回收再利用率,9月起「擴大稽查」。(圖/高市環保局提供)
▲高市環保局為強化垃圾分類、提升資源回收再利用率,9月起「擴大稽查」。(圖/高市環保局提供)

記者陳美嘉/高雄報導

丟垃圾不分類最高可罰6000元!高市環保局為強化垃圾分類,提升資源回收再利用率,並落實垃圾減量,9月起「擴大稽查」,已開出2千多張勸導單,其中以一次用「免洗餐具」未回收而當一般垃圾丟棄最多,提醒民眾務必做好家戶垃圾分類,避免違規受罰。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高市環保局執行「破袋」檢查。(圖/高市環保局提供)

高市環保局表示,108年截至8月底,共執行1萬6805件「破袋」檢查,其中民眾未確實垃圾分類回收,開立勸導單及告發處分,共有2012件;呼籲民眾垃圾排出前,務必將家戶垃圾分為「一般垃圾」、「資源回收物」及「廚餘」(養豬與堆肥廚餘)等3類,落實垃圾回收分類,若未依規定將垃圾分類排出者,依法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環保局指出,在執行破袋稽查過程中發現,多有民眾誤將便當盒、飲料杯、杯蓋等「一次用免洗餐具」視為一般垃圾,且比率頗高,提醒民眾此類物品皆可進行回收再利用,在回收前以清水稍作沖洗,將殘留物清除後才能交由清潔隊資源回收車進行回收。


▲「一次用免洗餐具」可回收再利用,勿當一般垃圾丟棄。(圖/高市環保局提供)

此外,家中部分電器、遙控器、玩具、資訊物品等多數內部裝配乾電池(含鈕釦型電池),因其內含有害物質,未妥善回收處理恐對環境造成衝擊及危害人體健康,丟棄前務必先將乾電池取出,以塑膠容器集中貯存,並交由清潔隊資源回收車,或由販賣業者、回收業者進行回收。


▲未落實垃圾分類開立勸導單及告發處分,截至8月底共有2012件。(圖/高市環保局提供)

另委由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廢棄物者,如社區、機關、學校及大樓等,仍應將垃圾分類後再另排出,若有關資源回收相關問題,可多加利用資源回收免費服務專線0800-085717詢問,或透過網路至「資源回收網」獲取最新相關資訊。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